按照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校发〔2017〕271号)、《吉林大学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7〕272号)以及学生工作部的相关要求,现对学院净加减分实施办法、毕业生年级综合素质测试小组成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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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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